首页 认识RICS RICS优势 如何加入 联系我们   会员登陆
 
   
RICS 国际物业 专才所在
 
 
 
 中国分会职责及成员应具备的条件

RICS是土地、物业和建造专业标准领域全球推崇的权威机构。
当今世界,越来越多的个人、政府、银行和商业机构对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逐渐提高,而取得RICS的资格便是专业水平的公认标志。
在全球主要新兴和已确立地位的经济体工作的10多万专业人士普遍认为:通过成为RICS会员来获取其资格认证是非常重要的。
RICS起初是根据皇家宪章建立起来的独立专业机构。1868年以来,该学会一直致力于制定并维持卓越与诚信的最高标准—就影响企业和社会的重要问题提供公正、权威的意见。RICS对于其会员及企业而言都是监督机构,这使得它得以保持最高标准,并奠定了无可比拟的客户信任基础。
中国分会的主要职责为:
1. 建立适当程序,确保RICS会员资格申请人展示RICS会员所需的技术能力、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标准(见知识与规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)。这一职责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准、标准与程序:
  • 本科与研究生课程认证;
  • 商业机构或雇主内部提供的教育与培训认证;
  • 各级RICS会员资格申请人的评估;
  • 外部机构资格的认可对接;
  • 其它专业组织会员资格的认可对接。
2. (根据世界各分区委员会的推荐)核准外部机构资格与其它专业组织会员资格。
3. 执行定期的系统考察,确保RICS会员申请的程序与标准在全球得到一贯、公平的执行:
  • 制定向国际区汇报的定期报告程序,包括报告内容、形式与时间;
  • 考察世界各区的日常报告,特别注意任何表明程序、标准或结果方面的不一致的迹象;
  • 要求世界各区提供必要的附加信息、解释不一致的情况或证明其正当性,并/或在适当时展开进一步调查。
  • 为各区提供附加指南,并/或要求各区修正相应程序、以符合全球标准。
4. 采取适当的程序,确保RICS能够发现市场中新兴的会员认证机会/问题。
5. 发现会员发展面临的障碍,并领导RICS 消除或减少这些障碍。
我们要求每位委员会成员都做到以下要求:
针对委员会面临的问题,提供有理有据、有建设性和战略性的见解;
指出委员会面临问题的盲点;
代表RICS整体的最大利益,而非任何特定下属组织、专业团体或地区的利益;
展示领导力。
除此之外,独立非执行董事还应当具备:
  • 独立的见解;
  • 对同一问题可能采取的不同解决方法的理解;
  • 提出RICS管理层或其它会员可能难以表达、但却具有关键意义的问题的能力
成员具体要求
作为整体,中国分会应当具备以下知识、技巧与经验:
(A) 所需的经验/背景;
  • 理解并具备全球专业素养评核的经验;
  • 具备根据专业标准展开评核、确保专业标准得到贯彻的经验;
  • 理解专业教育发展;
  • 具备在不同市场、文化与法律系统中的地区网络展开国际商业活动的经验;
  • 理解现代商业的国际性;
  • 具备人力资源相关经验,并理解雇主在本专业员工招聘和专业发展方面的需求;
  • 理解现代工作环境与当前工作场所的现代性,以便理解新会员的诉求,了解他们期待得到的待遇;
  • 负责过其它机构的会员发展工作;
  • 管理过一项重要业务(营业额>5000万、500名雇员)
  • 管理过一家小型或中型企业;
  • 在其它机构担任过非执行董事;
  • 掌握解决业务与运营问题的技术,如软件开发、网络开发、电子商务;
  • 建立并推广过一个国际品牌;
  • 担任过需要战略眼光的职务,如商业策划、风险管理、机构发展、结构调整等等;
  • 理解RICS专业团体;
(B)所需的技巧
  • 战略策划技巧;
  • 财务与业务策划技巧;
  • 风险评估技巧;
  • 在跨司法制度的机构中展开运营管理的技巧;
  • 市场营销与品牌推广技巧;
  • 沟通技巧—良好的英语能力
(C) 其它理想素质:
  • 思想的独立性;
  • 有时间与精力;
  • 认可RICS及本专业的潜力;
  • 具备将RICS推向前进的壮志、热情与决心;
  • 确保RICS得到诚信、公正的管理的能力;
  • 具备充分的智力水平与广泛的商业经验;
  • 具有平衡不同利益相关团体需求的经验和/或理解力;
  • 能够针对RICS的战略发展方向、决策与表现提供有建设性的质询,并实现其价值提升;
  • 能够与其他委员会成员及广大高级职员密切合作、建设有凝聚力的团队;
  • 理解并实践会员评估的公平性、多样性与兼容性;
  • 能够以包容的方式与他人展开合作;
(D) 所需的能力:
有特色的领导力:
  • 一贯表现的跟踪记录;
  • 直接的行动方式;
  • 即使个人意见不一致,仍然支持委员会的决定;
  • 明确的指导
    • 明确、可信地传达机构的未来图景;
    • 树立榜样、推广RICS的价值观;
    鼓励持续完善;
    • 对"公认"的行事方式提出积极的质询;
    • 挑战官僚主义,支持机构以商业为中心展开转型;
    • 专注探索问题的对策与解决方案;
    为会员创造价值;
    • 理解市场,预测未来趋势;
    预见会员的期待; 团结与巩固团队;
    • 提供具体、有建设性的反馈;
    • 推行明确的绩效标准与要求;
    贯彻实施;
    • 支持远大的、可考量的目标;
    • 承担责任并明确他人责任;
    • 传达紧迫性;
    • 果断行动,解决阻碍。
    任期
    每位成员会有相应的任期,但不得超过3年。成员任期结束时可批准其连任,但一般来说成员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。
    中国分会主席将对委员会成员进行年度考核,考核情况将纳入连任考察范围,这也有助于监督委员会的高效性。
    出席记录
    中国分会应当每年召开三次会议,或应主席要求召开会议,以便履行其职责。
    委员会成员应当列席就职仪式或专门会议。成员每年出席活动的天数最高为6天。
    报酬
    (RICS会员)非执行董事暂时没有报酬。
    费用
    所有独立及非执行董事委员会成员将按照RICS会员费用政策(若要求可提供)执行报销。应执行实报实销,并将保留的原票据与报销申请一同递交。通常报销应以最经济的旅行方式为基础。按照政策,可报销出席中国分会会议或申请人面试的旅行费用。
    服务条款
    委员会成员对RICS商业及其它敏感或涉及竞争的信息有保密责任,必须妥善保存信息。无论是在其任期内还是在之后,若非提前得到主席的同意,成员不得在公众场合讨论这些信息、以任何方式向与RICS无合法利益关系的第三方透露这些信息,或是出于RICS自身利益之外的目的使用这些信息。
    委员会成员应当尽力避免利益冲突。应当向委员会主席报告并与其探讨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。
    委员会成员将被要求填写服务水平协议文件。
    Chinese Version PDF
    English Version PDF

     

     RICS会员登录

    用户名:
    密码:
     相关下载
    中国分会授权范围(中文)
    中国分会授权范围(英文)
    中国分会职责及成员应具备的条件(中文)
    中国分会职责及成员应具备的条件(英文)
     服务与公告 更多>>
      公司不动产:投资与全球城市C
      法国房地产投资:机遇和机会-
     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分析及
      联合建设管理讲座(第三十二期
      可持续房地产国际论坛
      RICS持续专业发展论坛(CPD)
      RICS持续专业发展论坛暨中国分
     
       
     会员邮箱登陆  沪ICP备10004775号